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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日上午,《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》巡回宣讲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活动在梅县区南口镇举行。活动通过宣讲、发放宣传资料、观看相关常识图片展等形式宣传《条例》,提高公众保护客家围龙屋的意识。
《条例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。为抓好《条例》的贯彻实施,市委宣传部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市司法局、市普法办、市文广新局联合举行巡回宣讲活动。活动由各县(市、区)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普法办、市普法宣讲团承办,旨在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精准化普法巡讲,为广大群众阐明立法目的,增强社会各界人士依法保护、利用、开发客家围龙屋的积极性和规范性,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客家围龙屋、弘扬客家学问的良好氛围。
启动仪式后,市普法宣讲团副团长、市司法干部学校副校长李贵沅围绕客家围龙屋的定义、《条例》颁布的目的意义、保护名录和规划、保护与利用、资金保障、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,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《条例》进行了详细地解读。梅县区相关单位、各镇(办事处、高管会)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学问站有关负责人以及南口镇各村(居)委主任、围龙屋业主代表等200多人聆听了《条例》宣讲第一课。
据了解,梅州市相关部门计划用两个月时间,在全市8个县(市、区)城区及部分围龙屋比较集中的镇(街道)共开展20场宣讲。
来源:梅州日报